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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依法敦促霍李民归还欠款8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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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20 21:07:32
信息简介:
被执行人霍李民,你因不履行(2020)陕0114民初23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被阎良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进行信用惩戒。信用惩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