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31 19:04:53 阅读量: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在双河镇中心学校拉开帷幕。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坚定法治信仰,5月26日,旬阳市法院双河法庭举办了一场“法育青春”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沉浸式”体验司法威严,“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模拟法庭进校园
本次模拟法庭选取的案例,正是当下许多家长头疼不已的现实问题——15岁的小明(化名)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母亲手机向某网络游戏平台累计充值3万元。母亲发现后联系游戏公司退款遭拒,遂将游戏公司诉至法院。
这一贴近生活的案情,迅速引发了在场同学们的强烈共鸣。“我也偷偷充过钱……”“我爸妈也总担心我玩游戏花钱。”小声的议论中,庭审正式开始了。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声音洪亮,法庭气氛瞬间庄重起来。
“原告”(学生扮演)义正辞严:“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万元远超其消费能力,且家长毫不知情,充值行为应属无效!”
“被告”(学生扮演)则针锋相对:“家长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未尽监护责任,游戏公司已提供服务,不应全额退款。”
双方围绕“充值行为是否有效”“家长是否存在过错”“游戏公司有无责任”等争议焦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也屏息凝神,仿佛置身真实庭审现场。“审判长” 从容把控节奏,有序引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每一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有条不紊。
经过短暂的“合议”,“审判长”敲响法槌,当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无效。同时,家长对手机及支付密码管理不善,亦存在一定过错。判决如下:游戏公司在扣除合理服务成本后,返还充值款的70%。
模拟法庭进校园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专业点评,并结合真实司法实践,为大家梳理了此类案件的核心要点。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虚拟消费同样受法律约束;牢记“不轻易透露支付密码”“不盲目攀比游戏消费”;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学会管理零花钱;合法权益受损时,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原来钱不是一定能全退的,自己也有责任。”“以后玩手机游戏真的要控制自己。”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场“模拟法庭”比书本上的法律知识更加生动、更加难忘。
从“被动听”到“主动演”,从“看热闹”到“学门道”。双河法庭通过这场“法育青春”模拟法庭活动,让孩子们在角色扮演中理解法律、敬畏法律、运用法律,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