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强规范 对标对表提质效——洛南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标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2 15:58:17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以下简称 “两项质效标准”),进一步规范刑事检察办案流程、提升司法办案质效,近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及各相关业务条线干警,专题学习部署两项质效标准贯彻落实工作,以标准引领办案、以考核倒逼提升,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学细悟,精准把握标准核心要义

该院高度重视两项质效标准的学习贯彻,将其作为当前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与业务抓手。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部门集中研讨、条文逐条解读等形式,组织全体办案干警原原本本学习标准全文,深刻领会标准出台的背景意义、总体要求、核心条款与适用规则。重点围绕审查逮捕的证据标准、社会危险性审查、羁押必要性考量,以及审查起诉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案件质量评价等关键内容,开展交流研讨、答疑解惑,确保办案干警吃透精神、把握精髓、入脑入心,切实把标准要求转化为刑事检察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对标笃行,以标准引领刑事检察办案

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两项质效标准全面融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流程、各环节。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案件实质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规范办案文书制作,细化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核心文书要素,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聚焦 “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目标,强化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一体把控,依法准确适用逮捕措施,审慎作出起诉决定,切实防止冤错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标准为指引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引导侦查取证、追诉漏罪漏犯、开展诉讼监督的能力,推动刑事检察办案从 “办结”向“办好”转变。

严督实考,健全质效提升长效机制

依据两项质效标准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将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检察工作绩效考核、部门工作考评重点内容。细化考核指标,突出对办案质量、程序规范、监督实效、群众满意度等维度的评价,以科学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标准落地。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互查与专项评查,及时发现整改办案中的薄弱环节与问题短板,形成“学习—执行—评查—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持续巩固学习贯彻成果,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洛南县检察院将以两项质效标准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学习贯彻成效,进一步规范刑事检察办案活动,提升办案水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实做优刑事检察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建设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作者:赵亚军

编辑:侯宜均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