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 | 法理融情解“梯”结 锦旗致谢映初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24 17:55:35 阅读量:

“王法官,多谢您的公正裁决,我一定要当面来谢谢您!”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内暖意融融。年过六旬的胡某及其代理人专程送来一面绣有“公正裁判,为民解忧”的锦旗,向王晨光法官团队表达由衷的感激。这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法官团队的肯定,更是未央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缩影。

 


 

胡某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因电梯突发晃动不慎摔倒受伤。事后,胡某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及电梯维保公司协商赔偿,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无奈之下,胡某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这事儿光听两边说没用,得先把损失搞清楚。”面对错综复杂的侵权纠纷,承办法官王晨光没有急于开庭,而是迅速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科学评估并明确了胡某的各项损失,为后续厘清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客观基础。

 

在庭前调解中,物业公司强调“已尽力救援”,电梯公司则坚称“维保无瑕疵”。因双方分歧过大,案件转入庭审程序。庭审中,王晨光法官围绕“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和“蛋壳脑袋”规则,向双方充分释法,阐明证据采信逻辑和责任划分依据。

在判决书中,法官结合电梯公司维保不到位、物业公司监督缺位以及原告自身避险应对不当等过错事实,逐一进行透彻分析,将每一笔赔偿金额、每一个责任比例的理由写得详实清晰,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当事人看得懂的“明白账”。

 

为了让各方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王晨光法官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将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

面对电梯公司

他抛出直击痛点的问题:“一个六七十岁的普通老人,面对突发晃动的电梯,第一反应是本能的躲避,而不是冷静分析物理原理,我们不能以专业标准苛求普通老人。”

面对物业公司

他严肃指出:“作为管理方,监督维保公司把活儿干到位是法定义务,管理环节绝不能缺位。”

面对胡某

他又温和地安抚:“阿姨,电梯突然晃动,换谁都会本能地害怕。您当时受了惊吓,心里不好受很正常。咱们现在把该赔的钱都争取到了,您就放宽心,好好养身体。”

这种主动释明、细致沟通,彻底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最终,电梯维保公司虽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主动撤回上诉,并按照判决向胡某全额支付了赔偿款。

“王法官为了我这个案子,调病历、看聊天记录、听我们唠叨,一样都没落下。判决书里哪笔钱该赔、为什么是这个比例,我虽然不懂法律,但看得明明白白。”胡某动情地说。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未央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通过耐心的调查、细致的释法、温情的答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 王思懿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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