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29 09:54:23 阅读量:
6月26日是第39个国际禁毒日,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从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西安未央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此次审判既是对涉毒犯罪的雷霆亮剑,也是一堂禁毒法治公开课,以司法实践传递出“毒品零容忍、防线不松动”的坚定决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律法规,向他人贩卖国家严格管制的海洛因,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查,被告人此前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实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毒品罪,构成累犯,同时系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理。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开展,法庭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有序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环节,认真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
经合议庭依法评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以案释法
海洛因,成瘾性极强、危害烈性,历来是我国禁毒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本案被告人曾因涉毒获刑,仍不思悔改、再踏红线,终受法律严惩。这既是其漠视法律、践踏生命的必然代价,更是司法机关向全社会传递的鲜明信号——涉毒必惩、再犯从重、绝不姑息!
此次案件宣判紧扣国际禁毒日重要节点,通过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既有力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分子,也向社会公众普及了毒品犯罪的法律后果,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禁毒斗争,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未央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涉毒违法犯罪,重点打击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犯罪行为;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禁毒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不断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以司法之力守护无毒家园,为平安未央、法治未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赵 楚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