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7-20 17:24:48 阅读量:
为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实现看得见的正义,7月16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就四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多方参与,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直面案件焦点,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经审查,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法定从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参会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深入探讨分析,一致表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兼顾法理和人情,让法律有了温度,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会后,检察官结合案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将公开听证作为办案机制常态化推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作者:李 苗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