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18 16:33:21 阅读量:
8月13日,镇巴县人民法院三元人民法庭圆满化解两起法定继承纠纷,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最大限度守护了家属之间的至亲温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以实为据,精准核查定基础
2025年10月,王某因病离世,留下银行存款30余万元。原告李某(王某丈夫)与被告刘某1、刘某2(均为王某与前夫所生子女)、王某甲(王某父亲)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于2026年3月起诉至镇巴法院三元法庭,要求分割存款。
李某称,王某名下的存款里包含自己婚前给付的彩礼,以及二人婚礼期间共同收取的礼金,自己和王某登记结婚仅数月对方便离世,主张彩礼应当全额返还、不应计入遗产范围,而婚礼收取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份额不属于王某的遗产,不能参与分割。刘某1、刘某2则当庭反驳,称母亲名下的银行存款全部是王某早年和前夫刘某离婚时所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多年多次转存形成,其中并无李某提及的彩礼和礼金。
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官意识到,厘清王某名下银行存款的资金性质才是化解纠纷的核心突破口。为了还原资金全貌,法官专门调取了王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多年流水明细,逐笔梳理资金流向,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来源。经过细致地核对,再结合双方当事人当庭质证,最终明确了王某名下银行存款的性质和归属,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融情于法,温情劝解破僵局
事实核查清楚后,双方又在分配比例上起了争执,且互不相让。刘某1当庭提出:自己的外公王某甲年事已高,且重病缠身急需赡养,刘某2还是在校学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他俩应当多分遗产;而李某趁着王某甲重病卧床之际争抢遗产,应当少分遗产。李某随即反驳道,自己在王某生病时全程照顾、陪伴,尽到了扶养义务,遗产理应均分;而且王某去世后,案涉银行存款一直由案外第三人保管把持,有被转移的风险,自己迫于无奈才起诉维权,并非刻意争抢遗产。
“你们都是王某至亲,相信无论如何,王某都绝对不愿看到自己的至亲因为争夺遗产对簿公堂,希望大家都能念及和王某的情分,各退一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解决问题。”眼见双方的矛盾愈发尖锐,法官耐心安抚着双方的情绪劝解道。
在持续数小时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双方慢慢放下了心中的隔阂和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联动解纷,两全方案少诉累
“李某的份额确定了,希望法庭将三被告分别应享有的遗产份额在本案中也一并划分清楚。王某甲虽因重病缠身,未能到场参加调解,但我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可代替王某甲作出决定。”在李某和三被告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后,三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遂提出上述请求。
法官耐心释法,“本案中,在分配原告李某份额的问题上,三被告均无异议,特别授权代理人可在王某甲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调解,但在李某份额分配完毕之后,三被告就剩余遗产属于共同共有关系,此时因相互间有利益冲突,共同委托代理人不能在王某甲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发表意见。对刘某1、刘某2、王某甲各自应享有的遗产份额,本案不宜作出处分。”随后,法官提出一个两全的解决方案,即“本案调解结案后,待王某甲身体状况好转,再由王某甲、刘某1、刘某2三人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便捷方式,就剩余遗产份额进行分配。”这既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最大程度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三元法庭及时与辖区司法所沟通,为后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提供指导意见。
8月13日,王某甲、刘某1、刘某2拿着人民调解协议及司法确认申请书再次走进了三元法庭,经法官审查无误后,法庭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这两起横跨数月的法定继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作者:张 艳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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