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检察:这些家门口的烦心事,它都能管!(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1 08:54:09 阅读量:

日常生活中,油烟呛人、污水横流、垃圾乱堆、噪声扰民、强光刺眼……这些看似“小事”,实则都是法律管得着的“大事”。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这部“绿色法典”把这些身边的环境问题一一纳入刚性约束,也正式将环保从“道德自觉”升级为“法律义务”,对大众的环保义务有了更高的要求。

以下这些“烦心事”,您是否遇到过?是否被您忽略过?

情景一

 

新买的房子住进来才发现对面新建的写字楼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晴天强光会通过幕墙反射,直射进我家客厅和卧室,光线刺眼炫目,白天都无法正常开窗,这种属于光污染吗?

检察官普法

玻璃幕墙光污染是近年来高发的城市新型生态污染,《生态环境法典》专门增设光污染防治章节,填补了以往的监管空白,解决城市新型生态环境扰民问题。

情景二

 

一到秋收季节,田间地头就有人图省事随意焚烧秸秆,浓烟滚滚,呛得人睁不开眼,听说还影响空气质量,这种情况怎么办?

检察官普法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款明确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田间焚烧秸秆会产生烟尘、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危害公众身体健康,明火失控还会酿成山林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决不能随意焚烧!

从油烟到污水,从垃圾到噪声,从强光到浓烟,《生态环境法典》不是高高在上的“纸面法律”,而是贴近每一位市民生活的“环境权益手册”。法律赋予监督的权利,也赋予安宁生活的底气——知法、用法,让我们的城市更宜居,让家园更美好。


作者:安峰杰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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