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1 09:00:31 阅读量:
当生态环境法典遇上秦岭,看蓝田法院如何“典”亮这方青绿?
近日,蓝田法院联合厚镇司法所一同走进辖区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将这部关乎群众“家门口”环境权益的“绿色法典”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条文变成乡亲们听得懂的“乡音”。
普法宣传
“这部新法典,专管环境糟心事。”活动现场,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们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亮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异味、广场舞噪声扰民、窗外广告屏光污染等“烦心事”,干警们详细讲解了法典在划定选址红线、厘清管控边界及新增光污染防治专章等方面的刚性规定,让群众感受到法典不仅有力度,更有守护烟火日常的法治温度。
干警们强调,生态环境法典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既加大对恶意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又科学合理地设置法律责任。同时,法典首次写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形成“行政优先、司法补位、监督覆盖”的协同治理格局,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从不同角度保障生态环境权益在各个领域的落实,实现“以法典护民生”的初心与使命。
此次普法活动是蓝田法院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蓝田法院将持续依托玉山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法典进乡村活动,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将生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每一次巡回审判、每一场田间普法中,用司法力量为绿水青山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编辑:许沥心
责编:尚 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