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社区普法,守护老年人“房”与“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28 14:04:30 阅读量:

中秋佳节前,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因家庭赡养、房产处置引发的家庭矛盾,让老年群体平安喜乐过节,西安碑林法院民三庭干警李典走进东大街社区,开展涉老专题普法宣讲。围绕老年群体高度关切的房产处置、子女赡养义务、遗嘱订立、居住权设立等法律热点以案释法,把贴心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社区编排上演情景剧《中秋月饼里的烦心事》。剧中张奶奶期盼中秋阖家团圆,却遭遇子女以“房产过户才赡养老人”“房产分配不公”为由发生家庭争执。小故事折射现实大难题:现实生活中,部分子女错误将房产过户、遗产继承与赡养义务捆绑,认为取得房产才需履行赡养责任,不少老年人因此陷入过早处置房产、面临失房又无人照料的困境。

 

结合情景剧暴露出的法律误区,法院干警现场开展普法解读,着重厘清: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房产过户、遗产分配等交换条件。无论老年人房产是否赠与、过户给子女,子女均应当依法履行赡养扶助义务,不能以未分得房产作为拒绝赡养的借口。

针对房产过户、遗嘱设立、居住权等疑惑,法官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一一解读:房屋一旦办理过户,想要撤销或者追回难度极大,老年人切勿在家庭压力下仓促办理过户手续。老人可通过订立合法有效遗嘱安排身后财产,也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依然能够保障自身居住权益,守住安身之所。

 

“如果子女拿房子要挟不赡养我该怎么办?”“设立居住权需要什么手续?”宣讲结束后,现场居民踊跃提问,干警用通俗直白的语言,就财产赠与、遗产继承、居住权办理、赡养纠纷维权渠道等问题逐一答疑。一方面提醒老年人强化财产风险防范意识,处置重大财产前多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审慎处置个人房产;另一方面倡导子女常怀感恩之心,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不要让房产纠葛冲淡亲情温度。

本次社区普法以群众身边的家庭故事为切口,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老百姓听得进、学得会的家常道理,在普及老年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同时,弘扬孝老爱亲的良好家风,为中秋佳节增添法治暖意。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紧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司法诉求,从源头防范化解家庭财产、赡养类矛盾,以司法守护万家团圆安宁。


作者:李 典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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