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3 13:55:39 阅读量: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基层治理之“本”,在于激发群众主体作用;党建引领之“道”,在于凝聚治理合力。但现实中,个别地方把“引领”异化为“包揽”,党组织事事兜底,群众自治空间受到挤压,治理内生动力难以激发。长此以往,基层治理容易陷入“干部忙、群众冷”的困境,治理之“道”也就无从谈起。
“包揽”现象,表面看是工作方法失当,深层则是考核导向、组织惯性与认识偏差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考核评价偏重台账,而群众工作见效慢、难量化,一些干部怕担责、图省事,便倾向于自己抓、自己干。基层工作长期靠行政手段推动,大包大揽的惯性一旦形成,便容易一竿子插到底,用替群众干代替带群众干。更深一层看,是对“党建引领”内涵把握不准,把“引”等同于“包”。党建引领,核心在“引”:方向引领、组织动员、资源整合、制度供给,而非事无巨细的包办代办。
把握“引”与“包”的边界,关键在于厘清权责。方向性、原则性问题,党组织必须把住,这是“引”的底线;群众能自主解决的事务,党组织应搭好平台,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干、自己管,这是“引”的空间;责任边界模糊的事项,需明确权责归属,这是“引”的精度。湖南湘潭铁园社区推行“三事分流”,将事务分为“大事”“小事”“私事”——大事由党委政府负责,小事协商办,私事居民自助办。这一做法既防止党组织大包大揽,又让群众在自治空间中找到位置,正是“引”而不“包”的生动实践。
把“引”落到实处,关键是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建强网格、支部、楼栋等组织体系,健全议事协商、民主监督、公开公示等制度,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使基层党组织有能力协调各方、解决问题。检验成效,不能只看开了多少会、建了多少台账,更要看群众是否真正参与、问题是否真正解决。要从考核指挥棒上纠偏,减少简单以留痕论成绩的做法,更多把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基层自治活力作为评价依据,使基层党组织从“包揽一切”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在把方向、聚人心、强服务、促共治上。
党建引领贵在“引”得准、“引”得稳、“引”得活。唯有把握好“引”与“包”的边界,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强基固本、又激发活力,才能把党的组织力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持久动力,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贾改英(神木市交通局)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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