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公众爱鸟护鸟意识,积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7月15日,西安灞桥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了“保护鸟类,与法同行”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册等方式,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传递至在场群众,为鸟类构筑坚实的法律屏障。同时干警们精选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剖析,生动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既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又普及了鸟类保护知识。并特别强调:要坚决抵制非法捕猎、买卖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切勿因蝇头小利触犯法律红线,鼓励群众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一个小男孩指着宣传册上的麻雀图片问道,“法官阿姨,这些小鸟也会被坏人抓走吗?”“是啊,这些常见的鸟儿也需要法律保护吗?”在场群众纷纷提问。
法官蹲下身来,亲切地摸了摸孩子的头:“小朋友,你知道吗?这些小鸟都是我们的好朋友呢。”她指着图片解释道:“像麻雀、喜鹊这些常见的小鸟,它们都是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就像小朋友在学校要遵守校规一样,大人们也要遵守保护它们的法律。”“如果有人伤害它们,像小朋友打架会被老师批评一样,警察叔叔也会来处理的哦。”小男孩认真地说道:“那我也要当保护小鸟的小卫士!”
下一步,灞桥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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