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30 14:37:44 阅读量:
夏日戏水,本应该是欢乐的回忆,却因一场意外瞬间凝固成一个家庭的永恒伤痕。近日,6岁女童被游泳池排水口无情吸入身亡,刺痛了所有人的心。当酒店方用“泳池与酒店分属两个公司”划清界限,法律会如何回应?而孩子的安全防护网出现致命漏洞,经营者与监护人,谁应该承受法律之‘重’?
今天,让我们跟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徐燕,厘清这交织的责任线,用法律的天平称量是非曲直。
问:当受害者是缺乏风险认知能力的儿童时,法院如何划分经营者责任与监护人责任?
答:当受害者是缺乏风险认知能力的儿童时,法院在划分经营者责任与监护人责任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在泳池事件中,如果泳池经营者存在排水口塑料盖网严重脆化、监控设备未启用、现场无救生员值守、施救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监护人对儿童也负有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尽到合理的照管义务,比如让儿童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独自在泳池区域活动等,法院也会认定监护人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划分责任比例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原因力大小等来确定。比如,如果泳池的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监护人只是存在一般性疏忽,那么经营者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反之,如果监护人严重失职,比如长时间对孩子不管不顾,而泳池虽有一定瑕疵但并非事故主因,那么监护人可能承担较大比例责任 。
问:当起诉对象包括温泉负责人、设备供应商或旅行社时,法院如何厘清各主体责任?
答:温泉负责人作为场所直接管理者,若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需要担责;设备供应商如果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要承担相应责任;旅行社若在推荐该场所时存在不实宣传、未核实安全资质等情况,同样需承担对应责任。法院会依据各方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紧密程度来具体划分责任。
问:作为法官,您会向家长和公共场所使用者提出哪些法律层面的安全建议?若遭遇类似事件,受害者家庭应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答:家长在带孩子去公共场所时,务必时刻保持警惕,密切关注孩子的动向,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公共场所使用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观察场所内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方反映。
若遭遇类似事件,受害者家庭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与相关责任方沟通的记录等。同时,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向合适的对象索赔。可以先尝试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争取合理的赔偿。
【法官有话说】
夏日亲水,清凉解暑,但请务必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涉水安全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作为公共场所的水上经营者(如泳池、水上乐园、海滩浴场管理者),要依法承担着重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设施设备设计合理、维护到位,尤其是排水口、过滤系统等关键部位务必符合安全标准,杜绝“隐形杀手”;配备足额且称职的救生员并确保其专注履职;在危险区域设置足够醒目有效的警示标识与物理防护;厘清内部管理责任,避免因合作方推诿而留下安全真空。切勿让“分属不同公司”成为漠视安全隐患的借口,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防线,同样肩负着不可替代的法律责任。在水域环境中,请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做到有效看护——让孩子时刻处于视线范围内,特别警惕排水口等危险区域,避免因分心而发生意外。提前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水安全教育,了解并评估孩子的实际能力,切勿让其进入超出能力范围的水域。监护人的疏忽可能影响最终的责任分担认定。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侥幸。无论是经营者还是监护人,都请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守护,尤其是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若发生意外,请及时寻求专业救援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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