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9-06 11:31:49 阅读量:
中华民族精神根脉是民族历史积淀的宝贵财富,是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基层检察院作为法治建设前沿阵地,肩负着以检察职能保护红色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深入探索其实践路径,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民族精神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检察院筑牢中华民族精神根脉的重要意义
(一)守护红色记忆,传承革命精神
红色文化是民族精神根脉的核心载体。基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可有效保护革命遗址、英烈名誉等红色资源。例如,针对革命旧址失修、保护不力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既能留存历史记忆,更能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
(二)弘扬法治文化,促进社会文明
法治文化是当代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基层检察院通过公正司法、释法说理,可培育公民法治意识;借助“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将法治理念融入社会生活,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助力社会文明进步。
(三)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的集中表达。基层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维护公共利益、处理民生案件时保障群众权益,可向社会传递 “公正”“和谐”等价值导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三观,凝聚社会奋斗共识。
二、基层检察院筑牢中华民族精神根脉的实践探索
(一)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保护红色文化资源
开展专项监督。多地基层检察院结合实际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如陕西省检察院组织“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活动,排查辖区红色资源并建立台账,对设施破损、侵占等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创新办案方式。河北省检察机关运用无人机航拍、前后对比图像等技术,精准锁定抗战遗址受损情况;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通过公开听证提升公众关注度。
建立长效机制。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方案,搭建联席会议、联合巡查等协作机制,推动英烈设施管护从 “被动处理”转向“常态化守护”。
(二)强化法治宣传,传播法治文化
打造多元平台。基层检察院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动态、典型案例;制作法治短视频、动漫扩大传播,同时借助传统媒体开设专栏,解读法律政策。
开展特色活动。针对青少年开展“法治进校园”,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增强法治观念;面向农村群众设法律咨询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精准满足不同群体需求。
建设文化阵地。在社区、公园设置法治宣传栏,部分检察院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实物展示、多媒体演示,让公众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
(三)核心价值观与检相融,提升办案质效
案件办理体现导向。办理民事纠纷案件时注重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让办案结果契合核心价值观。
释法说理传播观念。制作法律文书时融入核心价值观,公开宣告送达时现场答疑,通过媒体报道典型案件,扩大价值引领效果。
案例指导强化引领。部分基层检察院筛选代表性案例,提炼其中核心价值内涵形成指导案例,为办案提供参考、为公众提供行为指引。
三、基层检察院筑牢中华民族精神根脉面临的挑战
(一)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基层检察院干警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文化传播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在公益诉讼方面,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不够准确,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专业能力不足,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部分干警缺乏创新意识和专业的宣传技能,宣传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虽然一些基层检察院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但整体上还存在机制不健全、协同性不足等问题。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中,与相关部门协作不紧密,信息共享滞后、联合执法机制缺失。内部业务部门协同不足,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办案方面的协同配合也有待加强。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
社会公众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普遍较低,许多人对身边的红色文化资源缺乏了解和认识,甚至存在破坏、损毁的行为。在法治宣传教育中,部分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的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此外,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参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四、基层检察院筑牢中华民族精神根脉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教育培训
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干警参加红色文化、法治宣传等专题培训,提高干警对相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知识的培训,包括调查取证技巧、鉴定评估方法、法律适用等内容,提升干警办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能力。加强学习交流机制。加强基层检察院之间的学习交流,组织干警到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的检察院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内部学习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干警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与外部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强化内部业务部门协同,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统一的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在办理各类案件时都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办案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定期对各部门和干警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作更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作品,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和风俗习惯,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邀请公众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法治宣传活动等,让公众亲身感受检察工作,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建立公众反馈机制,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及时改进工作。
供稿:商南县检察院
作者:徐梓轩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