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执行悬赏(第二十二期)| 有线索请举报!

来源: 时间:2025-08-28 11:06:44 阅读量: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2023)陕0118执624号

因被执行人郑锐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01

被执行人

郑锐明,男,汉族,1980年7月20日,住陕西省咸阳市陈阳新界6号楼2106室 ,身份证号码:62052119800720637X

02

执行依据

(2022)陕0118民初1240号

03

执行标的

280790.99元

04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郑锐明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2025年8月27日-2026年8月26日

联系人:惠向东

举报电话:029-81499830

举报时间:

工作日

09: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来源:西安鄠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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